两个逃家暴的女人被判刑,罗翔说这对也不对
两个女人,因为逃家暴,犯了重婚罪。
2022年3月和5月,67岁的杨某和47岁的潘某英,被某县法院分别判了六个月和四个月。两人都来自农村,长期被酗酒的丈夫殴打,她们选择逃跑,后来跟别人以夫妻名义生活。法院同时拒绝了检察机关判缓刑的建议,理由是有再犯罪的危险。
消息传开,评论区吵成一团。有人说判得对,白纸黑字的法律摆在那。有人说判得狠,逃命的人凭什么坐牢。
罗翔在《法律的悖论》里专门拆了这个案子。他的回答是:对,也不对。
冰冷的法律逻辑需要考虑人类的情感吗?需要,又不需要。这就是一个悖论性的回答。
这本书的作者罗翔,中国政法大学教授、刑法学研究所所长,北京大学法学博士,写过《刑法学讲义》《圆圈正义》。《法律的悖论》2023年11月由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,254页,2024年7月已经印到第九次,豆瓣8.4分,五千多人评价。他在序言里先把话说死:对于这些悖论,我无法提供答案,只能呈现思考过程。

金句卡 · 序言
第一个理由:他把非黑即白拆了
翻目录会发现一件怪事。14章的标题,全是既又句式。
法律:法不容情,又法中有情。刑法:既惩罚犯罪人,又保护犯罪人。刑罚:轻罪重刑,还是轻罪轻刑。判决:既要稳定性,又要灵活性。
没有一个标题给你一个干脆的立场。每一章都把案子放进两难,让你亲眼看见两种合理。
杨某和潘某英的案子就是典型。从法律逻辑看,判决没问题。刑法第258条写得明白,重婚罪要件齐全;缓刑的适用条件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,法院判断两人缓刑期间大概率还会和现任丈夫生活在一起,罪还得继续犯。可从人的处境看,把两个逃了多年家暴的农村妇女送进监狱,又处处别扭。
罗翔不站边。他把两边的论证都摆出来,然后指出:困住人的不是法律条文,是想用一个答案覆盖所有处方的冲动。
人类是有限的,理性是有瑕疵的。不要陷入理性的自负,更不要用“最好”去拒绝“较好”;能够避免最坏,可能就是一种更好的选择。——罗翔《法律的悖论》序言

金句卡 · 第120页
第二个理由:他教你分清真麻烦和假麻烦
书里的第一类麻烦是假悖论。
古希腊的芝诺提出:阿基琉斯追乌龟,每赶到乌龟之前的落脚点,乌龟都往前走了一点,所以他永远追不上。听着无懈可击,其实似是而非。11秒钟可以无限拆开,但它只是一个有限的时间,人当然能跨过去。
假悖论的麻烦,是想通了就能解散的麻烦。真麻烦是想不通也解散不了的那种。
罗翔在书里摆了一组对比,读后背上一凉。买一具尸体配阴婚,最高可判七年;买一个活人当老婆,最高只能判三年。偷一只五十万的狗去养,盗窃数额特别巨大,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偷个孩子送人,拐骗儿童罪,最高五年。
罪与罚的刻度在这里对不齐。每个罪名单独看都有道理,摆在一起就成了真悖论。罗翔不急着圆,先把裂缝给你看。
无数个案推动了法治前进,但起到推动力量的每个个体却不得不承受百分百的痛苦。——罗翔《法律的悖论》第67页

金句卡 · 第26页
第三个理由:他把刀口对准自己
普法的书很多,敢把刀口对准自己的不多。
罗翔在书里写:一个人并不会因为从事正义职业就自然变得正义,人性的幽暗往往会给正义的事业蒙上灰尘。作为刑法学者,他对很多法律知识都有盲区,自诩普法者的他,其实更需要被普法。
讲因果关系那一章,他说公共讨论的意义,是让对立的立场纠正各自的偏见。至少对他而言,倾听比言说可能更重要。
这话我信。一个肯在书里写下“我无法提供答案”的作者,比满街发答案的作者可信。

核心价值卡 · 这本书能给你什么
它不一定适合所有人
想要标准答案的人会失望。14章,章章收在既要又要上,没有一个痛快结论。
案例以刑法为主,程序法、民法着墨不多。想全面了解法律悖论的读者,这本书只开了一扇窗。
另外箴言密度高,一章一个悖论,适合碎片读。指望一口气读完不呛水,难。
收尾
罗翔把后记标题定为“在针尖上跳舞的天使”。法律大概就是那个天使,针尖是它的舞台,好看,也悬。
读这本书不会让人变得更正确,但可能让你在下一次敲下评论之前,多想三秒。
你最近一次觉得“这判得不对”,是基于什么?